關于印發《大宗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十二五”規劃》的通知
摘要: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和《工業轉型升級規劃(2011-2015年)》的總體部署,落實國務院發展節能環保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具體要求,全面推進我國大宗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工作,提高綜合利用技術水平,我部制定了《大宗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十二五”規劃》,現予以發布。
工信部規[2011]60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有關中央企業,部屬相關單位: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和《工業轉型升級規劃(2011-2015年)》的總體部署,落實國務院發展節能環保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具體要求,全面推進我國大宗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工作,提高綜合利用技術水平,我部制定了《大宗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十二五”規劃》,現予以發布。
附件:大宗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十二五”規劃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聯系電話:010-68205359)
附件:
大宗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十二五”規劃
前 言
大宗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是節能環保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為工業又好又快發展提供資源保障的重要途徑,也是解決大宗工業固體廢物不當處置與堆存所帶來的環境污染和安全隱患的治本之策。大宗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是當前實現工業轉型升級的重要舉措,更是確保我國工業可持續發展的一項長遠的戰略方針。
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推進我國大宗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工作,提高綜合利用水平,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的總體戰略部署,落實國務院發展節能環保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工業轉型升級的具體要求,按照構建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工業體系的工作思路,制定本規劃。
本規劃中大宗工業固體廢物是指我國各工業領域在生產活動中年產生量在1,000萬噸以上、對環境和安全影響較大的固體廢物,主要包括:尾礦、煤矸石、粉煤灰、冶煉渣、工業副產石膏、赤泥和電石渣。由于電石渣綜合利用情況較好,利用率接近100%,故本規劃不再涉及電石渣。